陕西自贸试验区深化QFLP试点 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开元棋牌- 开元棋牌官方网站- APP下载
2026-04-12开元棋牌,开元棋牌官方网站,开元棋牌APP下载
1、陕西省委金融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印发《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试点办法》,旨在引导更多境外资本参与设立QFLP基金,提升自贸试验区金融对外开放水平。 2、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依法发起设立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,开展股权投资咨询及受托管理业务。 3、省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试点政策加快落地,更好引领金融对外开放,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消息,4月10日,陕西省委金融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印发《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试点办法》,旨在深化试点,引导更多境外资本参与设立QFLP基金,提升自贸试验区金融对外开放水平。
QFLP试点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资格审批和外汇监管程序,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投资于境内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。这是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境内实体产业的重要渠道,有利于促进投资自由化、便利化,更好吸引外资。
根据试点办法,符合条件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或新设的私募股权投资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,可申请开展试点业务。试点基金注册地须在陕西自贸试验区,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地不限。QFLP可以试点基金形式独立落地。
在试点申请方面,申请设立试点企业,需通过拟设立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试点基金,向所在地区(西安市、西咸新区、杨凌示范区)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经认定的试点企业需在取得试点资格文件后6个月内办理相关企业登记手续。
在试点运作方面,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依法发起设立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,开展股权投资咨询及受托管理业务。试点基金可依法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;作为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参与配股;投资境内私募股权、创业投资基金;开展夹层投资、私募债、不良资产业务及经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。
省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试点政策加快落地,更好引领金融对外开放,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
